王好凤:慈善的力量,以“五进”之力筑就社会向善之基
2025-9-5 09:18 慈善公益报核心提示: 近日,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今年9月5日是我国第十个“中华慈善日”,此时发布这个主题为“汇聚向善力量,共创美好生活”的通知,当是别有深意。
原载:《慈善公益报》2025年9月4日7版
原题:以“五进”之力筑就社会向善之基
近日,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今年9月5日是我国第十个“中华慈善日”,此时发布这个主题为“汇聚向善力量,共创美好生活”的通知,当是别有深意。它以系统化、全域化的视角,将慈善文化从相对狭小的公益领域,拓展至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体现了国家层面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深谋远虑。
纵观古今,慈善一直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基因。从孔子的“仁者爱人”到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从范仲淹大力开设义庄义学到曹德旺将ESG(环境、社会、治理)指标纳入战略决策,慈善理念一脉相承。此次多部门联合推动慈善文化“五进”,正是对这一优秀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它不再是简单的捐钱施物,而是构建一种“人人可慈善、处处可慈善、时时可慈善”的社会生态。

长期以来,在公共话语体系中,“慈善”一词的出现频率与概念边界往往小于“公益”。这一现象并非偶然,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政治和文化因素。在中国传统社会,“慈善”多与乡土社会中的乡绅力量、宗族网络乃至宗教团体的救济行为紧密相连。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国家全面承担社会福利与保障职能,这类源于民间且在一定程度上被贴上“封建”或“宗教”标签的慈善活动,逐渐在公共视野中被边缘化甚至被否定。
时至今日,“做慈善”在许多人的认知中,似乎更多与富裕群体或个人行为相关联,甚至往往与“炫富”“赎罪”或“形象洗白”等负面含义联系起来。这类认知偏差,不仅窄化了慈善本该具有的社会价值,也忽视了其作为社会资源再分配机制之一的积极意义。我们应当意识到,将慈善污名化或狭隘理解,既不符合慈善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无助于构建真正多元、包容的社会治理生态。
事实上,“慈善”不仅是社会向善的体现,更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人们必须在理性与建设性的维度上,重新认识慈善在当代中国应有的位置与价值。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施行,这本身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标志着“慈善”一词正式进入主流语境。而今,高层级多部门联合部署“五进”活动,表明国家就慈善事业正日益强化其顶层设计。
7月5日,中国残联原副主席汤小泉(左)为王好凤颁发卓越贡献嘉许状
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不仅存在“认知不充分”的问题,还存在“区域不平衡”“参与不广泛”等现实困境。慈善文化“五进”活动的提出,可谓恰逢其时——“进机关”,可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让“为民服务”的宗旨与慈善精神相得益彰;“进企业”能够激发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实现经济利益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进乡村”有助于重拾淳朴民风,助力乡村振兴;“进社区”可激活基层慈善细胞,增进邻里互助;“进家庭”则能从最小社会单元培养慈善意识,形成代代相传的良好家风。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提出了具体而富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如进机关要通过慈善文化讲堂、展览等形式普及慈善知识;进企业要鼓励通过设立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等方式参与慈善;进乡村要利用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载体弘扬慈善文化;进社区要重点关爱特殊困难群体;进家庭则要通过慈善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慈善意识。这些措施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形成了全覆盖、立体化的慈善文化传播体系。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慈善文化的培育非一日之功,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此次通知要求创新活动形式,“聚焦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反对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体现了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通过挖掘基层典型、讲好慈善故事、创作文艺作品等方式,能够让慈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曹德旺在《心若菩提》一书中写道:“企业家的责任是让商业成为向善的力量。”随着“五进”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慈善已不再仅是某一群体或某一领域的责任,而是正在融入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愿向善的力量能够在全社会得以汇聚,让慈善成为一种普遍的文化自觉。(王好凤,家庭教育专家、资深媒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