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峰:沈从文《无从驯服的斑马》阅读札记
2025-6-15 12:40 中国新质生产力网核心提示: 他也承认,能够留下来传下去的伟大作品只是“偶然”,更多的“在无情时间中终于毁了,埋葬了,或被人遗忘了”。
看沈从文《无从驯服的斑马》。《我所生长的地方》主要写他十五岁前生活的故乡镇筸或者说凤凰,除了开头和结尾,全部转自《凤凰》一文,美则美矣,但没有新的内容,在这里我也就从略了。《我的家庭》《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辛亥革命的一课》以及后面的《预备兵的技术班》《辰州》《一个大王》《一个转机》《我的写作与水的关系》《无从驯服的斑马》等散文也在其他书中看过,且有心得,亦不再赘述。
《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应该是《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的姊妹篇。此时的沈从文已经离开私塾,上了新学,尽管自由自在了很多,但他仍不满意,不满足,抽空就往校外跑,除了功课,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他看过手工艺人给新雕刻的佛像贴金,看过铸造农具的人一共出了多少新货,看过制造瓷器的大窑,学会了爬树、钓鱼、分辨草药和雀鸟,甚至偷着泅水和赌骰子,当然他为此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挨饿和挨打,是他的家常便饭。尽管如此,成年后的他仍然认为:“若把一本好书同这种好地方尽我拣选一种,直到如今,我还觉得不必看这本弄虚作伪千篇一律用文字写成的小书,却应当去读那本色香俱备内容充实用人事写成的大书。”是的,这本大书成就了一位伟大的作家,至于那本小书,作家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也没有少看,而且自己也因此活成了一本“大书”。
《一个老战兵》是沈从文写自己做“补充兵”时的故事。他所接受的是新式操练,就是立正、卧倒、跑步、撑杆跳之类,而他让崇拜的却是旧式操练的老师或者说教练“老战兵”,因为他手下的人学的是刀枪棍棒、排兵布阵,而且很少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也难怪沈从文心向往之了。“老战兵”不但人实在,脾气也好,还有本事,什么空中打转、倒立、爬墙、上楼、下水、摸鱼、治疗跌打损伤、泥塑等等,没有他不会的,而且都很精到。更让人眼热的是,他家里不但堆满各样旧式武器,什么牛皮盾牌、标枪画戟、齐眉棍等等,还可以唱戏打牌,锣鼓喧天,简直是一个俱乐部。尽管“老战兵”不是作者的授业恩师,但也明里暗里学了一些,并且受益匪浅,关键时候还能曾助他死里逃生。“老战兵”是个奇才,但也是个普通人,不识字,见“额外”“守备”这一类小官时,也谦谦和和地喊一声“总爷”。
《清乡所见》这篇散文有些血腥,可以说是“杀人如麻”,但作者却写得很冷静,很条理,可见这在他或者当时的军人看来,是家常便饭。这些被“清”的,有“暴民”,也有“老实人”,有“罪有应得”的,也有被冤枉的,总之这些人的脑袋好像西瓜,说砍就砍。最后那位干龌龊事的小伙子,并没有觉得被杀有多么可怕,也没有反悔,死得其所。凭沈从文的积累和水平,如果不是后来“恰逢盛世”,写一部惊天动地的长篇很有可能;正如林语堂后来的长篇《京华烟云》,如果不是他及时止步,“临阵脱逃”,《京华烟云》只能是“烟云”了。
看《怀化镇》。这是沈从文继《清乡所见》后写的又一篇“清乡”的散文,是他不久后驻防怀化镇发生的故事。那时他所在的部队除了杀人,就是杀人,作者自然也看过不少人被杀,或者也参与过“杀人”,很难说他们滥杀无辜,但也绝非为民除害,更谈不上伸张正义。那时的作者还是个孩子,他喜欢做烧狗肉给同事们饕餮,只要人家给他几句好话,或者一个欣赏的眼神,自掏腰包也不在乎。他还经常去熔铁工厂,从收购矿石到熔出成品烂熟于心,因为他不仅“参观”而且参与,简直就是一个熟练的工人。也许见惯了杀人的缘故,像让一个孩子挑着亲人的头颅招摇过市或对一个行将杀头的人实行残酷刑罚的场面,作者居然写得“不动声色”、“心平气和”,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中国文学史上多了个沈从文,是一大幸事,而对于读者,就是一种福气。衡量一个作家是不是伟大,首先要看他的作品有没有普世情怀,其次就是看他的作品是不是特立独行,也就是有没有特色有没有风格,沈从文二者兼具,说他伟大,估计没有几个人反对。如果让我选两个世界级的中国现代作家,沈从文和鲁迅,当之无愧。茅盾、巴金、郁达夫、老舍、张爱玲、林语堂的作品我也很喜欢,且对我产生很大影响,但因为有了鲁迅和沈从文,他们只能退而次之。除小说外,茅盾.、郁达夫、林语堂有些散文也不输沈从文,因为是“有些”,就没那么“强大”;巴金的代表作《随想录》很真实,很真诚,但难说艺术,老舍只有很少的几篇散文说得过去,其他的都不忍卒读;张爱玲散文和小说一样文绉绉的,少了一点洒脱。鲁迅、沈从文堪称中国现代文学的双壁,各有侧重,互为辉映。
《姓文的秘书》身材矮小,白白的,很有礼貌,妥妥的一个书生。就是这个珍爱《辞源》的秘书,让沈从文了解了不少东西,他也从沈从文这里知道不少东西。此时仍是“清乡”时期,部队和部队、上层和上层之间的较量,让沈从文所在的部队处于下风,“开走”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当然和沈从文无关,年轻的他似乎也不关心这种“大事”。文章后面有些“跑题”,“姓文的秘书”后来如何,至少在这篇文章里没有交代。
书名《女难》,其实沈从文既没有为难女子,也没有让女子为难或者受难,而是被一个脸白身高的女子迷惑,不仅感情被骗,家资也颇受损失。无论骗他的是这个女子还是她“白脸长身”的弟弟——其实和沈从文一样,都还是小孩子——结果都是因为“爱情”,让他还失去一段大好姻缘,这让他这个“乡下人”觉得很没有面子,于是愤而离去,远走他乡。其实,在此之前,他这个“留守兵”就闲得无聊,到处游逛,部队解散后虽很快找了个警察局的工作,也认识了几个“绅士”,但毕竟不是“城里人”,最终受骗也是理所当然的“人生一课”。沈从文也明白自己是一个感性之人,缺少理性,但本性难移,不断被伤害也就难免了。
看《常德》。常德是沈从文的福地,在他的很多文章中都有记录。“女难”之后,沈从文羞于见人,本想远走高飞,但却在不远的常德滞留住了。这里有他的亲戚。在这里,无所事事的他除了走街闯巷,上墙下河,就是和马夫走卒等底层人士吹牛,有时也跟着发丧的队伍看热闹。不久,他还听说那个“白脸长身”的姐姐被土匪抢走做了压寨夫人,赎回后又嫁给了一位团长,团长被枪毙后,成了沅州当地教堂的“洋尼姑”,沈氏虽然没表达意见,但心里肯定五味杂陈。后来,他发现自己的老队伍“死灰复燃”,又产生了当兵的念头,后来经人介绍,从贺龙那里得到一个每月九元干薪的差遣,估计干得不顺心,也许是其他原因,他干了一个月就撂挑子了。不过,他当兵的心并没有死。那时的沈从文虽自诩为“读书人”,但真正和他谈得来的,还是那些单纯的士兵和底层的贫民。
沈从文《船上》是写自己离开常德坐船去辰州的见闻或者趣闻。他和表弟还有一位曾姓朋友坐在装满军服的小船上,一边躺着,一边拉着粗话荤话,着实自在。那个曾姓朋友,原来就是《一个戴水獭皮帽子的朋友》的主人公,文化水平不高,但很有见识,也很有胆气,你看他打“镇关西”那个举动,活脱脱一个鲁提辖。稍有差异的是,同一个朋友,那篇文章说他曾睡过一百多个女人,这篇文章只剩下四十多个,至于他究竟睡过多少女人,估计沈从文也没有记清楚,不然就不会出现这种“笔误”。散文毕竟不是记账,有点出入也无伤大雅。
沈从文《保靖》写的是自己在部队吃白食的一段经历。那时候他特别想当兵,但因为种种原因总不能如愿,于是就跟着几个当兵的亲戚吃白食,当然他也帮助做些事,尤其是写写画画。正是因为写写画画,无意间被一位长官发现,时来运转做了司书,后来又因为能力超强,升到参谋处服务了。那时的士兵都很单纯,并且以做军人为荣,后来不少考入军官学校,但大部分都在抗战和内战中牺牲了,非常可惜。那时的沈从文童心未泯,闲下来仍到处游逛,职位虽然不高,但生活得一直很快乐、很健康。
《学历史的地方》的“地方”仍在保靖,此时的沈从文已经是“治军有方、足智多谋的统领官”的书记了,由于统领官好学上进,拥有“百来轴自宋及明清的字画、与十几件铜器与古瓷,还有十来箱书籍,一大批字帖,不多久且来了一部《四部丛刊》”,沈从文得以登记、鉴赏、阅读这些宝贝,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便有了一种和一般士兵不一样的情绪,甚至产生了“冒点险去做一件事”的想法,尽管沈从文当时还不敢确定冒什么险,但他后来的经历给了我们一个确定的答案——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作家即将诞生了,尽管他的“诞生”经历了千辛万苦。沈从文一生不缺“贵人”,此刻的统领,将来的郁达夫、徐志摩、胡适之,都是他命运的一个个“转机”。
沈从文《附记》写于1980年5月17日,此时的他又成了香饽饽,《新文学史料》编辑部要重发他的《自传》,于是就走了这篇《附记》。青岛可以说是沈从文又一块风水宝地,因为就是在这里,刚届而立之年的他写出了大量风格不同且与自身经历有关的优秀散文,尽管也是“遵命文学”,但这种“遵命”是他自觉自愿的,所以写起来便龙飞凤舞,景色纷呈,用读者的话说就是“别具一格,离奇有趣”。当然,沈从文是谦虚的,刚刚“解放”的他仍心有余悸,估计也不敢骄傲。
写于1943年的《水云——我怎么创造故事,故事怎么创造我》这篇风格特异的散文比较长,有些支离,有些玄虚,所以必须静读,不能急于读完,不然就难以理解和消化。其实我仔细读过全文以后,仍觉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沈从文受过徐志摩的鼎力相助,他一直心存感恩,而徐志摩的文本和思想,又让他比较信服,这就让他两个在现代文学史上难以分割,至少在沈从文的文本与思想中,断续有着徐志摩文本与思想的影子,或者说影响。文章中,沈从文不断地提到“偶然”和“情感”等等,我认为他的“偶然”就是“我怎么创造故事,故事怎么创造我”的核心,它有时是过去,有时是现实,有时是灵感,有时是神性,有时是另一个我。是的,整篇文章就像“一个疯子和诗人”的对话,或喜或悲,患得患失,时而理性,时而放肆,有时抒情,有时说理,间或矛盾,间或调和,你来我去,眼花缭乱。然而,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说明“偶然”的不可捉摸。它是“情感”,也是“必然”,也可能什么都不是,犹如一个飘忽的生命和褪色的虹霓。看完这篇文章我才知道,这里就是“美丽总让人忧愁,然而还受用”这句话的原始出处。“我在移动云影下,做了些年轻人所做的梦”,这个梦,就是沈从文一篇篇佳作吧?尽管“纯粹的诗虽能做一个女人青春的装饰,华美而又有光辉,然而并不能够稳定生命,满足生命”,但毕竟是生命的彩虹,给过喜欢它们的人刹那的美感和永恒的回忆。
《自我评述》写于1986年,不知道应那位记者或者编辑写的“简历”,也可能是他作品集前面或者后面的自我介绍,很短,只有最后一段最有价值,也代表沈从文老年的心声:“我人来到城市五六十年,始终还是个乡下人,不习惯城市生活,苦苦怀念我家乡那条沅水和水边的人们,我感情同他们不可分。”当然,如果生前让他回乡定居,他会更不习惯,不仅因为“物变人非”,还因为城市更宜于老年人生活,有个头疼脑热,也更容易医治。其实,此时的沈从文像所有的老年人一样只是想家,但已经没有力气回家了。两年后,他与世长辞,骨灰撒在或埋在了他深爱的故乡。
和劫后余生的沈从文一样,《抽象的抒情》也是劫后余生的。这篇文章写于1961年夏天,当时他正在青岛疗养,为了证明自己也能做一名“革命作家”,沈从文以内兄张鼎和的革命事迹为主线,计划写一部约20万字的作品。身体原因,也是“觉悟”不够,这部长篇只写了部分篇章便偃旗息鼓。也许,正是在这种彷徨与失望交织的情况下,他写了这篇富有创新和前瞻的文章,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可以说绝无仅有,难能可贵,由此也反映出他“无法驯服”的一面。他认为:“生命在发展中,变化是常态,矛盾也是常态,生命本身不能凝固,凝固即近于死亡或真正死亡。惟转化为文字,为形象,为音符,为节奏,可望将生命的某一种形式,某一种状态,凝固下来,形成生命另外一种存在和延续,通过长长的时间,通过遥遥的空间,让另外一时另外一地生存的人,彼此生命流注,无有阻隔。文学艺术可贵在此。文学艺术的形成,本身也可说即充满了一种生命延长扩大的愿望。”换句话说,文学艺术的生命力远比人的生命久远和强大,这也是文学艺术家生命的另一种形式的延续和扩大。他认为“文学多重在对于传统道德观念或文字结构的反叛”,也就是创新。
同时,他也承认,能够留下来传下去的伟大作品只是“偶然”,更多的“在无情时间中终于毁了,埋葬了,或被人遗忘了”。结合自己创作的尴尬,他也指出了“思想改造”的局限性或者说荒诞性,并且告诉读者,如果霸王硬上弓,或者反其道而行之,这个人就“完了”:“他即或不是一个懒人,还是做成一个懒人的结局”,也就是劳而无功。他还为知识分子的“即景抒情”做了一些辩解,甚至说出“控制益紧,不免生气转促”的高论,这在“反右”之后“文革”之前的当时,还是冒了一定风险的。
注:《无从驯服的斑马》,沈从文 著,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4月北京第1版、山东第1次印刷。
岩峰,原名杨岩峰,山东泰安人。多年从事报刊编辑工作。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始相继在全国各地报刊发表各类文学作品千余篇(首),并多次获奖;玫瑰系列组诗曾引起广泛好评,被誉为“玫瑰诗人”;出版有诗集《太阳泪》(三人集)《野玫瑰》《独对玫瑰》《咏叹》(二人集)《八月的爱情》《幻影》《挽歌》《苹果花开》《呓语》和散文集《樱桃园》《隔膜》《在信仰的高原》及诗论集《岱下诗话》等。作品被收入多种专集或年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