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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德明:摆脱制度困境,助力非公医疗高质量发展

    2026-4-30 15:18 中国新质生产力网

    核心提示: 本文基于行业调研,剖析非公医疗在制度环境、要素支持、模式创新中的现实困境,并提出清理“土政策”、优化医保支付、强化人才与财税支撑等系统性建议,为构建公平协同、差异发展的医疗服务新格局提供决策参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2024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已达公立医院的2.3倍,但诊疗人次仅为公立医院的1/5,呈现“多而不强”的格局。目前,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开展了相关调研,结果显示,民营医院中约40%可维持正常运营,约40%处于“低效运营、艰难求生”状态,经营状况良好的仅占约10%。破解“生存困境”与“发展瓶颈”并存的局面,亟须进行系统性地制度创新。


    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撑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但一些地方在执行中普遍存在“选择性落实”“附加性条件”等问题,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政策上难以享受平等待遇。

    在政策支持方面,部分地区以“总量控制”为由拒绝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支付标准“一刀切”,忽视了机构规模、等级、服务能力差异等因素;基金拨付周期长、拖欠扣发等情况时常发生,加剧了非公立医疗机构现金流压力。多数商业保险公司对非公立医疗机构设置更高门槛(限额、限病种、限时长),甚至直接将其排除在定点名单之外。此外,非公立医疗机构还面临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却难享同等税收优惠;部分医院无法按中小微企业标准纳税,也无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抵押担保难,制约融资金额等问题。

    在医院发展方面,只有极少数非公立医疗机构被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等评定体系,科研平台与学术资源获取困难;多重因素导致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人才结构呈现“哑铃型”失衡,以退休返聘医生与应届毕业的“新手”医生为主,中青年骨干流失率高;技术准入过度强调医院规模和体量,硬件、人才达标的非公立医院因级别不够无法开展先进技术;大型设备配置较难获得,非公立医疗机构有赖靠买技术升级。

    除上述问题外,一些细分领域的专业机构还存在特殊的政策瓶颈。例如,社会资本在开设第三方医学影像中心时,遇到了审批环节尚缺乏法律支撑,精准影像服务未全面纳入医保,大型设备配置审批流程复杂,与公立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开设独立血液透析中心时,遭遇市场准入持续收紧、部分省份限制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审批的情况;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则面临价格歧视等恶性竞争。


    营造公平协同的发展环境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等政策精神,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结合调研结果,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是优化制度环境,打破隐性壁垒。建议各地清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土政策”,建立非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清单,明确禁止条款。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网通办”,明确审批标准与时限;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引入第三方论证和社会参与。保障医疗用地,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用地性质匹配标准,建立划拨政策落地督查机制。

    二是完善医保支付制度,确保公平竞争。执行公开透明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标准,凡符合标准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被纳入其中,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项目定价、支付标准及质量管理要求。优化支付机制,根据实际服务量动态调整医保额度,及时足额拨付基金;允许非公立机构真正实行自主定价,医保按既定标准支付范围内费用,超范围部分可由商保和患者自付。建立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按规定转诊患者享受同等医保政策。医保监管执法应限定在基金使用环节,避免以基金监管之名行临床监管之实。

    三是强化要素支持,破解发展瓶颈。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在税收方面依法予以减免,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享受中小微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由同级财政按完成数量与质量给予补助。创新金融工具,认可非公立医疗机构资产抵押价值;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范围;出台专项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提供长期贷款。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建立符合非公立医疗机构特点的职称评审体系,突出临床实践导向,降低科研论文权重;允许行业协会按标准组建中医类、高评委,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将非公立医疗机构人才纳入政府人才引进总体规划,在薪酬、住房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放宽外籍医生工作许可至省级区域范围,探索国际职业资格认证标准。

    四是支持差异化发展,构建协同生态。严控公立三甲医院规模和数量,确保公益性主体职能,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创造差异化发展空间。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体系,推动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与资源共享;在技术帮扶、双向转诊、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培育商业健康险市场,鼓励商保公司开发针对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的创新产品,支持与非公立机构数据互通和“直付”结算;建立公开透明的定点医院认定机制。


    鼓励服务模式的创新探索


    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与运营特点,决定了其具备与公立体系差异化发展的天然禀赋,在服务模式上可探索更灵活、更多元的路径。为此,应通过更加友好的体制机制改革,为其创新实践提供充足的政策空间。

    建议实行“单一省级平台备案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在互联网医疗等领域的创新探索提供更加便利、统一、透明的制度环境。可选择皮肤科等适宜专科试点,在“5G”、人工智能支撑下谨慎探索互联网首诊;出台政策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临床研究,突破医院级别限制,可推广借鉴乐城“临床急需药械+真实世界数据”模式。

    建议优化设备配置管理,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大型设备配置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在政策和法规方面为第三方医学影像中心营造良好环境。出台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合作细则,支持“一证多址”审批;建立大型设备配置“绿色通道”;对早筛、慢性病监测类高端设备给予财政补贴或折旧优惠,逐步将重点早筛项目纳入医保。

    规范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发展,公平对待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主体,将取消转诊协议作为建立独立血液透析中心的前置条件;降低人员资质门槛至中级职称或经培训的内科医师;合理核定服务价格以维持可持续运营。优化口腔医疗行业环境,允许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服务指导价,反对恶性内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一标准;保障医保费用及时足额结算;探索政府发放口腔健康消费券。


    郝德明,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创始人、名誉会长